一、延長借書:讀者自104年1月5日起借閱圖書/視聽資料,還書日延長至104年3月10日。
 
二、借閱的書籍/視聽資料,還書日期落在寒假 ,請依系統顯示日期歸還或續借,如該館藏已無法續借,敬請到館歸還或掛號郵寄歸還,到期仍未歸還者,將產生逾期罰款,書籍與附件每逾一日(閉館日照計)各罰新台幣5元,罰款最高累計至資料定價十倍止;每件視聽資料每逾一日(閉館日照計)新台幣25元,罰款最高累計至資料定價五倍止。直至歸還所借館藏資料時止。
 
三、若預約書在寒假期間到館,請於保留期限(五日)內至圖書館取書,無法如期到館取書,將視同自動放棄預約;若是預約書可能落在寒假到館卻無法於寒假期間取書者,請至個人借閱紀錄\預約現況\調整預約順序。
 
四、圖書借出後,才被其他讀者預約,不縮短原借書者借期。借出時,已有其他讀者預約,借期一律縮短為十四天,不延長借期,請如期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