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贈書處理要點】[ 回到本館相關規則 ]
一、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有效處理受贈書刊資料且符合本館館藏發展之需,
特訂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贈書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之書刊資料,包含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
三、本館保有受贈書刊資料之處理權,包含典藏、淘汰、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若捐贈者對處理方式有特殊需求,
應於捐贈前與圖書館協商,並取得共識後方進行捐贈作業。
四、捐贈方式
1. 捐贈者得與圖書館聯絡協商後,直接將捐贈資料送交圖書館處理。
2. 捐贈者請閱讀本要點後填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 資料捐贈授權書」,連同捐贈資料逕送或郵寄至
圖書館採編組(545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500號)。郵寄所需費用照單據憑證由本校支付。
五、受贈書刊資料收錄原則
(一)收錄
1. 捐贈資料必須符合著作權法相關法令規定。
2. 內容符合本校教學研究之需以及本館館藏發展政策者。
3. 科技類圖書資料需具備新穎性(理工類五年內、電腦類二年內出版者)。
4. 期刊僅接受有完整一年份或館內有缺期者。
5. 博碩士論文及技術報告得不經評選一律收藏。
6. 珍善本圖書資料之認定,必要時得由本館邀集相關單位代表及顧問專家共同評定。
(二)不收錄
1. 本館以不收錄複本圖書資料為原則,但流通量大者不在此限。
2. 書籍破損、掉頁、受潮、發霉、套書殘缺不全,或書內有註記、眉批、畫線等,不予收錄;
但具有參考價值之絕版書不在此限。
3. 個人剪報及散頁資料不收錄,但珍貴資料不在此限。
4. 不收錄機構簡介、會員通訊錄、內容不完整之法規、標準、規範、報紙、小冊子(50頁以下)、
或僅有議程與概述之會議報告、僅具個人紀念性或未經正式出版之傳記、宣揚宗教教義、命理、違背善良風俗、
大專以下之教科書/升學指南/考試用書,以及經本館討論決議不適合納藏之書刊資料。
5. 錄影節目帶或錄音資料不予收藏。
六、受贈書刊資料處理原則
1. 凡不符合本辦法或無益教學研究之受贈書刊資料,本館可婉拒、淘汰、轉贈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之。
2. 納入館藏者於書名頁加蓋贈書章,餘依本館一般書刊處理,不另闢專室專架陳列。
3. 捐贈者請填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 資料捐贈授權書」,本館受理書刊資料後,備專函致謝,
或於納入館藏之受贈資料上註明捐贈者。
4. 捐贈價值珍貴之書刊或文物資料,得由本館館務會議決議,專案辦理。
5. 除非特殊狀況,原則上不承諾資料處理上架的期限。
七、不納入典藏之書刊資料處理方式
1. 退回捐贈者。
2. 轉贈
(1) 具參考價值且資料狀況良好或卷期完整者,轉贈其他單位。
(2) 雖具參考價值,但未獲其他單位典藏者,優先轉送本校師生。
3. 淘汰:盜版及破舊不堪者,直接淘汰。
八、本要點經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
102年7月24日101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通過
112年1月11日111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通過
下載:資料捐贈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