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為便利師生從事教學研究與討論,特別開放大團體室 1 間、中團體室 2 間,以及討論室 8 間供師生申請,惟教師因教學所需得優先申請作為全學期授課使用。

受理申請時間為期末考週週一13:00至開學前二週週五止。


107學年度第 2 學期受理教師申請時間為 108 年 1 月 7 日 (一) 13:00 至 108 年 2 月 8 日(五) 24:00 止

申請表請至『圖書館首頁→ 服務申請→ 各項申請表單→ 團體室/討論室教學使用申請表』下載,填妥後請將申請表e-mail至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或親送至圖書館櫃檯。

** 小叮嚀 **
1. 填寫申請表時,敬請詳閱該表說明與團體室/討論室借用須知。
2. 為符合最大使用效益,請盡可能依照授課人數申請空間。
3. 請播放公播版影片,以免觸犯著作權法。
4. 如有未盡事宜,依圖書館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