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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贈書處理要點】[ 回到本館相關規則 ]

贈書處理要點

一、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有效處理受贈書刊資料且符合本館館藏發展之需,

       特訂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贈書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之書刊資料,包含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

三、本館保有受贈書刊資料之處理權,包含典藏、淘汰、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若捐贈者對處理方式有特殊需求,

       應於捐贈前與圖書館協商,並取得共識後方進行捐贈作業。

四、捐贈方式

    1. 捐贈者得與圖書館聯絡協商後,直接將捐贈資料送交圖書館處理。

    2. 捐贈者請閱讀本要點後填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 資料捐贈授權書」,連同捐贈資料逕送或郵寄至

        圖書館採編組(545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500號)。郵寄所需費用照單據憑證由本校支付。

五、受贈書刊資料收錄原則

 (一)收錄

    1. 捐贈資料必須符合著作權法相關法令規定。

    2. 內容符合本校教學研究之需以及本館館藏發展政策者。

    3. 科技類圖書資料需具備新穎性(理工類五年內、電腦類二年內出版者)。

    4. 期刊僅接受有完整一年份或館內有缺期者。

    5. 博碩士論文及技術報告得不經評選一律收藏。

    6. 珍善本圖書資料之認定,必要時得由本館邀集相關單位代表及顧問專家共同評定。

  (二)不收錄

    1. 本館以不收錄複本圖書資料為原則,但流通量大者不在此限。

    2. 書籍破損、掉頁、受潮、發霉、套書殘缺不全,或書內有註記、眉批、畫線等,不予收錄;

        但具有參考價值之絕版書不在此限。

    3. 個人剪報及散頁資料不收錄,但珍貴資料不在此限。

    4. 不收錄機構簡介、會員通訊錄、內容不完整之法規、標準、規範、報紙、小冊子(50頁以下)、

        或僅有議程與概述之會議報告、僅具個人紀念性或未經正式出版之傳記、宣揚宗教教義、命理、違背善良風俗、

        大專以下之教科書/升學指南/考試用書,以及經本館討論決議不適合納藏之書刊資料。

    5. 錄影節目帶或錄音資料不予收藏。

六、受贈書刊資料處理原則

    1. 凡不符合本辦法或無益教學研究之受贈書刊資料,本館可婉拒、淘汰、轉贈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之。

    2. 納入館藏者於書名頁加蓋贈書章,餘依本館一般書刊處理,不另闢專室專架陳列。

    3. 捐贈者請填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 資料捐贈授權書」,本館受理書刊資料後,備專函致謝,

        或於納入館藏之受贈資料上註明捐贈者。

    4. 捐贈價值珍貴之書刊或文物資料,得由本館館務會議決議,專案辦理。

    5. 除非特殊狀況,原則上不承諾資料處理上架的期限。

七、不納入典藏之書刊資料處理方式

    1. 退回捐贈者。

    2. 轉贈

       (1) 具參考價值且資料狀況良好或卷期完整者,轉贈其他單位。

       (2) 雖具參考價值,但未獲其他單位典藏者,優先轉送本校師生。

    3. 淘汰:盜版及破舊不堪者,直接淘汰。

八、本要點經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

 

修法沿革

102年7月24日101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通過

112年1月11日111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通過

下載:資料捐贈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