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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補助教師資料庫檢索費作業要點】[ 回到本館相關規則 ]

補助教師資料庫檢索費作業要點

 

1 條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協助教師檢索本校未購置之電子資料庫並下載論文,特訂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補助教師資料庫檢索費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2 條   補助對象及補助項目

本校教師(含專任及專案教師)若因學術研究、教學、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之需要,且未能依第三點第一款各目取得下載論文者,需檢索下載本校未訂購之資料庫論文時得申請經費補助。每篇論文之補助金額為下載費用的三分之二(如教師當年度研究經費已用完或無相關計畫時,資料檢索費得予全額補助),每人每年補助上限為1萬元。補助範圍限當年度下載、付款完畢之論文。

3 條   申請程序

(一) 先由本校圖書館網站查詢是否可直接取得論文全文,若無法由本校圖書館下載全文時,優先考慮以館際合作方式由圖書館協助取得論文。館際合作服務,依所需資料語言有2種取得方式:

1. 中日論文:可向圖書館洽詢使用「全國文獻傳遞服務(NDDS)」,比照國內各大學,僅酌收工本費1頁5元。

2. 西文論文:可向圖書館洽詢使用「期刊文獻快遞服務(JADE)」,為鼓勵師生多加利用,本校目前不收費。

(二) 教師如因時效性或其他使用需求,欲自行下載本校未訂購之資料庫論文時,先自行墊付下載費用,填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補助教師資料庫檢索費申請表」(如附件),發票及付款資訊買受者必須為自然人(本校教師),檢附相關資料送圖書館辦理。先申請優先辦理,補助額度用罄為止。本校每年度補助教師資料庫檢索經費總額依該年度預算分配金額為限,年度中尚可申請補助之經費餘額可在圖書館網站中查詢。

4 條   補助款之申請,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或造假情事,本校可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助對象停止補助1年至3年。

5 條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

修法沿革

111年3月8日第567次行政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