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業要點》第六點,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處理方式有所調整,
學位論文涉及下述情事可申請延後公開,惟須提供佐證文件:
申請專利:提供申請專利單位回復之影本,或填寫專利申請案號。
投稿:若已投稿,提供投稿單位之回復影本;若尚未投稿,填寫擬投稿之期刊、會議或研討會名稱,不限一種。
涉及國家機密:提供相關單位開立該論文內容涉及國家機密之證明影本。
依法不得提供:填寫原因並檢附證明文件,例如論文之研究與公司或研究機構簽訂保密合約,提供保密合約的影本。
其它符合以上四項原因,並由學校認定或審議單位核可之證明文件。
「延後公開申請書」必須經研究生及指導教授親筆簽名、學校認定或審議單位蓋章並填寫延後原因與檢附證明文件。
上述規定自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 開始實施,本校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亦比照辦理。
資料不齊全者之論文可能無法延後公開,請有意申請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之研究生務必配合。
備註:
依本校108年10月2日教務會議紀錄,學校認定或審議單位為「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