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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職員工作輪調辦法】[ 回到本館相關規則 ]

圖書館職員工作輪調辦法

1 條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增進職員對圖書館各項作業的瞭解,配合組織發展,及促進組際合作,特訂定本館職員工作輪調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2 條    本館職員工作輪調時,以同組組長與組員不同時輪調為原則。

3 條    工作輪調時程以每年辦理一次為原則,每年元月份採編組受理輪調者申請,在七月份實施調動;若有特殊情況,則由雙方組長協議調動日期。

4 條    申請輪調者,需於現任組別在職滿二年,年資計算係自任現職日之次月起計算至申請年六月份止(留職停薪期間不計),經填寫工作輪調申請表(如附件)提出申請。

5 條    調動以徵詢有意願者配合輪調,否則將以任職年資最久之人員進行調動,亦需經館務會議討論後決議。

6 條    輪調人數每組以二人為上限,輪調後,現任組別在職年資重新計算。

7 條    本館為利業務推動,仍得適時辦理工作職務調動,業務調動後之年資等同輪調重新計算。

8 條    輪調者需備妥工作手冊及說明書面資料,並在調動時限內確實完成工作交接,方得進行調動。

9 條    業務性質特殊或需具有特殊技能或專門性之人員,經認定後得不實施工作輪調。

 10 條    本辦法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由館長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修法沿革

民國103年12月19日館務會議通過

民國108年12月3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110年6月29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111年1月27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

民國113年1月8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

下載:輪調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