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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團體參觀導覽服務申請辦法】[ 回到本館相關規則 ]

團體參觀導覽服務申請辦法

1 條 為協助使用者瞭解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各項資源及服務,特訂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團體參觀導覽服務申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2 條   服務對象:

一、 校內:本校教職員工生。

二、 校外:

1.校方各單位邀請來賓。

2.正式來文申請者。

3 條   申請方式:

一、 應於參觀時間前向本館閱覽服務組申請,填寫「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導覽申請單」,以E-mail、傳真或親自送達本館,以便安排參觀及導覽。

二、校外申請者請檢附所屬機構公函。

三、本館接獲申請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回覆是否受理導覽服務。

4 條 導覽時間:

一、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本館休館日不受理。

二、每次導覽時間以不超過1小時為原則。

三、如需於非上班時間提供導覽服務,需事先經過本館館長同意。

5 條 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館內讀者之權益,參觀團體應遵守本館相關閱覽服務規則,入館時請保持安靜,禁止飲食等,參觀結束請集體離館。

二、申請單位需告知參訪人數及時間,並由申請單位負責整合參訪人員及秩序管理等事宜。

三、申請單位若無法依約前來,請事先通知本館。

6 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本館相關使用規則辦理,本館保有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

7 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修法沿革

民國99年5月12日98學年度第3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

民國108年6月18日107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13年1月8日112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