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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借用規則】[ 修法沿革 ]
宗旨與目的
第一條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便利學術研究,茲設立研究小間,特制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借用規則。
使用人資格
第二條 本校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博士班及碩士班研究生。
第三條 借用研究小間限本人使用,凡冒用他人名義借用者,經發現後,取消借用研究小間資格。
開放時間
第四條
一、 學期中:
(一) 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九時。
(二) 週六、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二、寒暑假期間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三、國定、校定及彈性放假日不開放。
四、遇有特殊情況時,本館得於事先公告後,變更開放使用時間。
借用方式
第五條 研究小間限單人使用,可直接於網路「空間預約專區」預約。
一、 系統開放三十天內空間預約,不提供續借服務。
二、 預約人應於借用時間開始後三十分鐘內,持教職員證、學生證至借用空間使用。預約空間一經使用,即可再進行下一次預約。
第六條 研究小間依身分不同,可預約不等天數之空間使用。
一、 教師、博士生:每次可預約一至七天。
二、 碩士生:每次可預約一至三天。
使用規則
第七條 讀者一經預約借用,不得與他人交換或轉讓。
第八條 凡專任教師、研究人員離職、出國進修前,停聘或留職停薪假期間;學生畢業、退學、休學者,其所借研究小間需於離校前辦理歸還。
第九條 該室嚴禁飲食或其他不當行為,並嚴禁在門窗上張貼任何物品,本館如因業務需要得逕行進入執行整理工作。
第十條 每日使用完畢時,應熄滅電燈、清理桌椅,維持整潔,私人物品如未攜出,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館藏借閱
第十一條 欲攜入該室使用之一般圖書館藏,請先辦理借閱,限館內閱覽之館藏請至流通櫃臺登記借用,並於當日閉館前歸還。
毀損賠償
第十二條 如因使用不當導致資料或設施毀損,讀者需負擔損壞賠償責任。
違規罰則
第十三條 預約者若無法如期到館使用時,需於預約日前取消預約,如預約未到館使用違規記點達三次者,將暫停該學期借用研究小間之權利。
第十四條 本館遇有清查、整理或業務需要時,得索回借出之研究小間。讀者應於接獲本館通知後一天內歸還。
第十五條 不遵守本規則相關規範及有其他不當行為,經勸導無效者,本館得停止其借用研究小間及借書權利三十天。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規則未盡之事宜,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本規則經圖書館諮詢委員會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